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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卷烟批发的个人是不是消费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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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卷烟批发的个人是否是消费税纳税人规定如下:
1、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规定确定: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3、未对外销售,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4、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消费税纳税地点,按以下规定确定: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及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综上所述,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征消费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海关代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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